江门市建立“消防+住建”联合监管新机制 物业小区、建筑工地发生重大火灾将记入信用档案

江门日报 2020-07-29 07:57

执法人员在建筑工地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朱磊磊通讯员/江消宣)为加强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近日,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江门市消防安全“消防+住建”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监管职责,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分析研判,发布消防安全风险提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动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工地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其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纳入行业监督范围。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消除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需要临时召集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此外,《通知》还明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过程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工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或者立案查处的,或者物业小区、建筑工地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火灾的,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抄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管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或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据了解,江门市去年实施了《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纳入了企业的信用信息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制定红黑榜并采用激励和惩戒措施,服务不到位将影响信用评价。现融入新的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工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列入黑榜的企业,将面临多重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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