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的破窗效应当消除

信息时报 2019-08-29 02:00

珠江瞭望

近日,肇庆市开出了首张“车窗抛物”罚单。据羊城晚报报道,日前,肇庆市广宁县城管局接到市民举报: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内有人向车窗外抛掷饮料罐。接报后,广宁县城管局立即联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随后,实施抛物行为的车辆驾驶人程某被城管局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受罚后,程某称,“没想到这也要罚款。”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事情。比如,用私锁霸占公享单车,比如车窗抛物。但是,这些违法行为被大多数人视为道德素质的问题,现实中这些行为也的确很少受到法律惩处,这导致了破窗效应的形成——错误行为得不到制止,便引发更多的人效仿。在此背景下,广州一女子因锯断共享单车智能锁并加私锁被刑拘、肇庆一司机向车窗外抛物被罚款,就成了让不少人感到意外的新鲜事。

在上述车窗抛物的新闻报道中,“肇庆市首张罚单”,司机“没想到这也要罚款”,都表明车窗抛物的陋习至少在当地是近乎失范的。事实上,无论是道路交通法,还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都明确禁止车窗抛物,一旦实施此行为,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都可以依法给予处罚。但鉴于车窗抛物行为具有较强的随意性与隐蔽性,执法部门很难监管,这就需要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肇庆首张罚单的产生,就是市民举报的结果。

其实,车窗抛物的危害,远不是影响市容环境那么简单。其最大的危害,便是影响生命安全。比如,被抛洒的物品,可能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如果是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抛洒的物品很容易砸坏后面来车的挡风玻璃,这是有实验证明的;又如,环卫工在清理马路中间的抛洒物品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这样的事例已经发生过不少,有统计数据显示,在涉及环卫工的交通事故中,超过30%是因为清扫车窗抛物垃圾所引发。

因此,是时候对广大公众熟视无睹的车窗抛物现象给予严厉打击了。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城管部门,都有必要将视频监控到的车窗抛物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的范畴。同时,鼓励公众举报,并拓宽举报的渠道。今年7月,西安市交警部门根据市民举报材料中的影像,将车窗抛物的车辆及其号牌进行了公开曝光,今后,该市还计划将车窗抛物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这样的惩治措施,各地都不妨借鉴参考。

◎椿桦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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