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劳动能力 希望能办理低保
本报讯(记者/刘静雯)近日,江城区埠场镇山外西村村民叶喜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反映,他今年70多岁无法劳作,妻子瘫痪在床,两个儿子患有疾病,一家人失去收入来源,希望能办理低保。
4日,记者来到叶喜的家里了解情况。叶喜出生于1946年,妻子8年前瘫痪在床,大女儿早已外嫁,大儿子及其妻子、两个女儿在江城区租房子居住。二儿子自幼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一直无法参加劳动,早年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刚上幼儿园的一子一女。多年来,叶喜仅靠2亩田地养活家人,自去年起他无法耕种,一家人没有收入来源。
记者联系山外西村村委会。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低保需核实家庭人均收入,叶喜的大儿子及其妻子属于成年劳动力,即便按照打散工的最低收入每人每月2000元计算,叶喜不符合低保办理的标准。
叶喜大儿子告诉记者,2014年他在工作路上遇到山体塌方,腰骨受损,休养后生活基本能自理,却无法干体力活。当时老板赔偿2万余元,妻子为照顾他失去工作,两个女儿最大的才8岁,一家人全靠岳父的退休金生活。
9日,记者来到埠场镇民政办咨询有关情况。民政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叶喜及其妻子两位老人想办理低保,需递交所有儿女的身份证、户口簿,交由有关部门核实儿女家庭经济收入并确定符合相关政策后,才能办理低保。此外,叶喜二儿子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不具备抚养能力,可以单独申请办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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