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一年多终于有了新进展

阳江日报 2018-12-27 09:23

[摘要]创业名苑业主的电梯梦何时能实现?

《创业名苑步梯楼有望加装电梯》追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谭兴孚)去年11月,市区创业名苑A、B、C幢业主为了方便出行集资加装电梯时发现,一、二层预留电梯井部分面积被开发商纳入商铺面积一起出售了,导致至今无法安装电梯。26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鹰山社区居委会、创业名苑业委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部分业主代表见证下,向相关的5卡商铺业主发出《关于更正房屋产权面积的通知》。

创业名苑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A、B、C幢建于2005年,共有八层,一、二层为临街商铺,三至八层为居民房,根据规划均预留有电梯井。李先生表示,这三幢楼的住户有相当一部分是老人和个别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对电梯的需求非常迫切。去年11月,业主们集资加装电梯时才发现,一、二层预留电梯井部分面积被开发商纳入商铺面积一起出售了,商铺业主还顺利拿到了《房地产权证》。为此,各方已经进行了多次协商,问题至今未解决。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市住建局已经作出了《关于阳江市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违规出售创业名苑A、B、C幢电梯井及电梯平台面积给商铺业主的函》,认定电梯井属整幢建筑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该项目开发商将一、二层的电梯井及电梯平台面积纳入商铺面积进行出售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第八条规定。

由于开发商违规售卖电梯井和电梯平台面积,导致5卡商铺产权登记面积错误。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向上述5卡商铺业主发出《关于更正房屋产权面积的通知》,要求商铺业主在30个工作日内持《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前往该局办理更正登记(减少电梯井及电梯平台面积由商铺业主与该项目开发商协商补偿)。逾期,该局将依职权启动更正登记程序,依法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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