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一家亲 同呼吸共抗疫 首批34名在汕台胞台商接种新冠疫苗
本报讯(记者陈柔燕)为解决在汕台胞台商接种新冠疫苗的诉求,汕头市委台办组织第一批共34名在汕台胞,分别于5月12日和13日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在汕台胞接种新冠疫苗享受与汕头市居民同等待遇,并得到了市卫生和健康局、市中心医院的大力支持。
疫苗接种当天,台胞们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到定点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疫苗接种门诊进行接种登记、接受健康问询、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疫苗、留观30分钟等,接种整个流程约1个小时。第一批新冠疫苗接种者大多为18至59周岁台胞。“接种上新冠疫苗了!这是我们台胞盼望已久的事情,作为汕头市首批台胞受益者,感谢汕头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台胞的关爱!”一些接种疫苗的台胞开心地表示。
据了解,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汕台胞台商的生产生活,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多个领域关心支持台胞台企,广大在汕台胞台企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与汕头人民同呼吸、共抗疫,真正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目前,在汕台胞的疫苗接种登记预约工作仍在继续进行,需要接种新冠疫苗的在汕台胞可凭台湾居民大陆居住证、台胞证等证件向市委台办或各区县台办登记报名接种新冠疫苗,由市委台办预约接种时间并通知已登记台胞前往接种门诊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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