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高速 以命搏“方便” 汕头高速交警查纠多宗违法行为

汕头日报 2020-06-03 02:44

交警查纠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摄影报道)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专用道路,行人和非机动车是绝对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行驶的。但受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等因素综合影响,目前全国各地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现象仍较为突出,这也成为公安交警部门日常管理的一大难点。近期,汕头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就通过加强巡逻管理查处纠正一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5月23日晩9时左右,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揭惠中队民警巡逻来到揭惠高速公路往惠来方向麒麟路段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在应急车道上行走。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将此人拦住,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随后将此人带离高速公路并依法予以处罚。

5月27日上午,有3名行人从国道324线潮南区司马浦路段准备经司马浦收费站匝道进入揭惠高速公路,被正在这里执勤的交警揭惠中队民警和辅警拦住。执勤人员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他们现场对着手机视频镜头作出保证:“通过交警的教育,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走进高速公路了。”并对他们逐一开出了“处警告”的罚单。

5月31日下午4时许,交警揭惠中队民警巡逻路经揭惠高速公路潮阳服务区路段时,发现一名男子逆向行走在高速匝道准备进入主线,当即上前予以制止,在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元。据了解,这位外省中年男子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

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各地因行人、乘客在高速公路行走引发伤亡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个个惨痛的教训足以引起人们的警醒,为了贪图一时之便以生命为赌注,何其不值。交警部门将会同路政部门加大高速公路巡逻管理力度,发现隔离网受损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单位修复,并制止查处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受的损害肯定是最严重的,而且还需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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