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出台条例推动农村 集体“三资”管理法制化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嘉锋通讯员/肖婷)“村里无论大小项目都必须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交易,比如小到二三平方米的生活市场档位都要招标,确保依法依规。”近日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三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郑瑞明告诉笔者,每个项目上平台交易前后,都要经层层把关,村民代表、群众都知情,更重要的是能够实现溢价交易,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堡社区是汕头全市涉农村(社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缩影。2016年11月,汕头积极行使特区立法权,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律管权、管人、管事,推动“三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到期合同交易率为93.71%,同比增长了43.7%,较好地落实了“应入尽入”的要求。
《条例》出台至2019年2月,汕头全市累计公开交易13020宗,交易金额39.9亿元,且交易宗数逐年增加。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呈现出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资产资源成交标的基本实现溢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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