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多措并举推进春季防灭火工作 加强预防管控 筑牢安全屏障
●本报记者钟幸钰
冬去春来、晴朗干燥天气持续,高火险天气频繁,加上春节元宵民俗活动增加,春耕生产活动逐渐开始,兴宁春季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齐昌大地青山绿树,兴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多方发力,织密安全防护网,从严从实推进春季防灭火工作。
多方动员
当好安全守护者
“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野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2月26日元宵节,大坪镇潭坑村静悄悄的,偌大的村庄里回荡着防火宣传音频的声音。这段日子,潭坑村把“防火安全锣”敲到了每一个村民小组、每座山,把防火责任书发放到了每一户村民家中。
去冬今春以来,兴宁全市降水偏少,随着气温不断回升,野外风高物燥,高火险预警持续。对此,兴宁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火源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防火宣传、值班值守等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村里好安静!烟花声听不到,爆竹声都少了……”村民的一句感慨,饱含着潭坑村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出的辛勤努力:11名镇村干部、3名监委、7个护林员,定人头、守山头、控源头,定点值守、不定时巡查,每天走访重点人员,切实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进入林区,严禁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千万不要大意……”在刁坊镇河塘岭村九秦坑水库一处森林防火检查点,兴宁市府办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一起,对进入林区的村民进行提醒劝导。日前,结合元宵期间人口聚集、民俗用火增加的实际,兴宁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下沉至挂钩镇村,督促和协助挂钩镇村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等安全防护工作。
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兴宁市直单位、镇村干部、驻兴扶贫干部负责督导、部署辖区具体工作,护林员在防灭火检查点收缴火种、不定时巡山及时发现火点,志愿者向群众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流动播放防火广播;春节期间设置固定、临时森林防灭火检查哨卡680个,每天投入人员3800多人次……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竭尽全力。
村级基层工作人员是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感触最深的人。“现在就是我们最忙的时候,要轮值,要巡查,还要每天走访重点人员,周末也不休息,”潭坑村党总支副书记陈建云说,“但今年管控得比较好,基本上没有燃放烟花了,希望村民多多配合,大家都坚持下去。”
加强管控
筑牢基层防火墙
人勤春来早,农事催人忙。眼下恰逢春耕时节,各地烧灰积肥、烧田埂草、果园草等农事用火增多,极易引发火情。日前,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事用火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切实抓严管死农事用火等野外火源,加强农事用火管控,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
据介绍,兴宁市农业农村局早在2月16日发布《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农民春耕备耕要严格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村干部也早就来提醒过了,不要焚烧田埂草,禁止野外用火等。不过我们一般不焚烧,机器犁田时会直接将草打碎。”在位于新陂镇新金村的辰兴种粮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李宇导告诉记者,与此同时,正值春耕时节,农机应用频繁,他们也会做好维护,保障安全生产。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志高介绍说,该局由各分管领导挂钩联系镇街,并不定时开展巡查,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监管。
森林防火,抓好野外火源管控是重中之重。对此,兴宁市林业局组织了全面深入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重点火险地段、隐患点和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主要登山道路进行了全面清查,春节以来共清理隐患点一千多处;利用护林信息平台、微信等通信手段,督促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人加强巡查管控。
春节元宵赏灯时期,民俗用火增加,防火压力倍增。据介绍,兴宁市公安局于元宵前后进一步强化“禁燃”工作巡查,增派50余名警力下压路面,高密度、全范围落实禁燃巡查、违法查处、教育劝导等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运输、储存、销售以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重要路口、农村老屋、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山林巡护,设卡设点,对违规燃放的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进行收缴,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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