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不忘初心再出发 医保政策进万家
●本版图文材料由五华县医疗保障局提供
城乡居民参保及待遇政策有关规定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和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
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2.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3.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
4.乡村金融服务站缴费。农村居民可通过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银联卡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联手机闪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5.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特别提醒: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镇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更正。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间及待遇】
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待遇政策有关规定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1、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基数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914元/月,下限为3983元/月,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6.8%(包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缴费2%;用人单位退休职工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6.3%,职工个人不缴费。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6638元/月申报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比例为8.3%,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为6.3%。
3.上述人员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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