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下周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人脸识别”采集信息查处违法驾驶人
日前,笔者从梅县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推进梅县区文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升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预防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4月15日起,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警部门将启动所有高清电子警察,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同时,梅县交警部门还将通过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驾驶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做到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黄韬炜温京汪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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