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

梅州日报 2019-04-03 10:42

本报讯(记者吴丽伶通讯员温京)记者昨日从梅县区交警部门了解到,4月15日起,该区将启动所有高清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系统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梅县区交警部门将从4月15日起启动所有高清电子警察,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通过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

据介绍,此举旨在推进梅县区文明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升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驾驶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做到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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