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 梅州市市管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同步印发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柯实习生林晓妮)《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及韩江、梅江、汀江、程江、石窟河等五条市管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计划》实施水安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六大类130个项目,覆盖全市各县、区,计划总投资93.69684亿元。其中,梅州市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额8.0179亿元,梅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项目投资额0.3344亿元,梅州市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投资额1.4870亿元,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额7.4877亿元,梅州市各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额11.6954亿元,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总投资59.1866亿元。
《方案》针对编制范围内河道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治理保护目标,提出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安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执法监管、“互联网+河长制”建设等多个方面的任务和措施。到2020年,各条河流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市水务部门河湖科负责人表示,《方案》为五条市管河流建立一河一档信息,围绕问题、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列出清单,为下一步河流管护治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精准定位”作用。
此外,《方案》明确流域各级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要求各级河长巡河要“三问”“四看”“五查”。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通过巡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实现流域河湖无直排污水、水面无大面积漂浮垃圾、沿岸无新增侵占河道岸线、堤岸无损毁现象、生态无进一步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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