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 民警慧眼识破 一男子被惠州铁路公安处揭阳站派出所处以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 何小妍 通讯员 刘展达) 近日,一名男子在揭阳火车南站检票进站时被惠州铁路公安处揭阳站派出所民警拦下,经核查,该男子使用的身份证并非自己的身份证,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200元。
4月15日,揭阳站派出所民警在揭阳南站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所持身份证的照片与其长相差别太大,遂将该男子拦下进行检查。而该男子却一口咬定身份证是他本人的,并以坐车为由想要蒙混过关。当民警要求该男子说出身份证上的具体信息时,他却哑口无言。经警方核查,该男子原名李某(54岁,江西省九江市人),在揭阳市务工,据其自述,因其身份证已过期,为贪图方便向工友借身份证买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被处以行政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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