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派镇清塘村凤岗村民小组与径口村民小组 9334.19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本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派镇清塘村凤岗村民小组与径口村民小组9334.19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事宜。现公示如下:
对照《龙门县地派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未设定地块主要经济指标数。会议同意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5米,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352335347@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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