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解化解三案 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案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 晨 通讯员章 婷)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案,并取得了一次调解化解三案的良好效果。
2017年9月,朱某因其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与开发商沟通过程中,与客服人员黎某发生了争执,不仅砸坏了电脑显示屏等办公物品,还伤及黎某的头部和脸部。为此,黎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经黎某同意,区法院将此案转为诉前调解,案件来到了特邀调解员陈新标和蔡贤辉手中。在了解事情原委之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谈。经调解,朱某同意就此事向黎某道歉,并赔偿黎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300元,黎某遂撤诉。
此案虽结但事并未了。开发商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赔偿被砸坏的办公用品,法院已就此立案并向朱某送达了传票。而在此之前,朱某因房屋质量问题起诉了开发商,且经终审胜诉,但开发商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朱某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调解员认为这一系列案件相互关联,考虑到当天开发商方亦有负责人陪同黎某前来调解,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决定将这两起案件合并调解。最终,开发商与朱某达成协议,将法院判决开发商应赔付给朱某的房屋赔偿金,用来抵扣朱某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朱某放弃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开发商撤销对朱某的起诉。
朱某、黎某和开发商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三方握手言和,尽释前嫌。朱某说:“感谢调解员,打一场官司要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了,这样的结果我很满意,省去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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