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惠州市鸿泰昌实业有限公司商住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仲规建公示(2019)31号
近期,我局收到惠州市鸿泰昌实业有限公司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TQ-11-05Z号地块商住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商住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一、建设单位报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1调整6栋、7栋、9栋、10栋户型;2.将地面普通停车位全部调整为充电桩停车位;3、增加门楼面积。调整后主要技术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0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5118.5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260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0426.2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314.88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40.69平方米,文化室建筑面积1500.25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20.4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0.65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0.76平方米,开关房及配电房建筑面积473平方米,垃圾小型转运站建筑面积168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84.04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017.74平方米,人防报警间建筑面积1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2514.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5622.54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6892.01平方米),容积率2.92,建筑密度21.36%,绿地率30%,停车位2926辆(其中地下2634辆,地上292辆)。调整后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二、建设单位同时报来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1.调整6栋、7栋、9栋及10栋户型;2.增加门楼面积。调整后主要技术指标与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相符。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邱先生
联系电话:2605453
监督电话:2609234
传真:2609422
E-mail:zkghjs(@126.com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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