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区全省率先试点“法制副厂长(经理)” 为企业及员工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法治能力
作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有力举措,惠州市首创的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已在全省推开、全国推广。近期,惠州市又在全省率先试点一项新举措——— 仲恺高新区“法制副厂长(经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受聘为仲恺高新区“法制副厂长(经理)”单位的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指派的10名律师正活跃在该区10家企业,他们作为“法制副厂长(经理)”,担负着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依法治企普法宣传等工作。
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林春乐表示,仲恺高新区高度重视“法制副厂长(经理)”试点工作,将其列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工作内容,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
据了解,自2016年9月起,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经过前期的深入调研和论证,参照村(居)“法制副主任”的经验做法,选取该区10家中小企业为试点单位,通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社会服务,指派律师分别担任10家中小企业的“法制副厂长(经理)”,为企业及员工提供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
“法制副厂长(经理)”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律师驻企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00个小时以上,共组织普法讲座13场、审查合同24份、咨询解答法律问题200多个、参与纠纷调解6宗、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9份。
林春乐表示,接下来,仲恺高新区将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法制副厂长(经理)”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
“"法制副厂长(经理)"的功能定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助力功能,协助企业建立及完善企业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二是调解功能,协助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协助纠纷调解;三是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服务功能。”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卡撒天骄家居(惠州)有限公司“法制副厂长(经理)”利兴超说,“法制副厂长(经理)”工作制度对推进仲恺高新区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助力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参与企业涉法事务,规避经营风险,组织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培养依法维权意识等。该制度实施以来,“法制副厂长(经理)”以专业实用的法律服务获得企业经营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企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为更好地服务挂点企业、员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推进这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惠及更多群众,接下来,“法制副厂长(经理)”将继续探索新的法制普法宣传模式。
卡撒天骄家居(惠州)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2013年入驻东江科技园,“法制副厂长(经理)”定期在企业组织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对于内部矛盾纠纷,“法制副厂长(经理)”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比企业调解更有说服力,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员工劳动权益和企业自身利益;在企业运营中,企业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制副厂长(经理)”咨询或者了解,“法制副厂长(经理)”提出可行的法律意见,为推动企业依法治企和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罗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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