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黄仕芳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王磊报道: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5日通报,日前,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仕芳(正厅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仕芳利用其担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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