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发出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五为一

惠州日报 2016-10-13 15:10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刘倩怡)根据国务院改革工作部署,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10月8日上午,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发出该县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由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据了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继“三证合一”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而施行的又一项新举措,真正实现让企业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全力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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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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