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江路中段新建工程项目和新寮路北段建设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维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惠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新江路中段新建工程项目和新寮路北段建设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就2个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9:30,地点: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组成人员
主持人:张晓华 惠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听证员:孙育智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中心主任
李丹丽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廖维忠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道路桥梁管理中心工程师
何宏峰 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 云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动迁办科员
翁少芳 惠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爱军 惠城区维稳及综治办副主任
记录员:詹琼清
三、听证陈述人(征收部门及其实施单位代表)
郑少彬、杨楠修、黄亮、朱成才、陈伟广、钟春华。
四、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的产生及申请方式
听证代表共20人,从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业主代表中产生。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须在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到江北街道办事处三楼征地中心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登记。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少于拟定的听证代表人数,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决定听证代表;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多于代表人数,则由江北街道办事处以抽签形式决定听证代表,其他人员可以参加旁听。
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可以各推选1名村(居)干部为听证代表。由江北街道办事处从辖区范围内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各1名出席听证会。
江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范锐良,地址:江北街道办事处三楼征地中心,联系电话:2805060、13502426662。
五、旁听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可在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向江北街道办事处三楼征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登记,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批准,可以参加旁听。
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听证或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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