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提起诉讼 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首宗案件在博罗开庭审理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叶彩云)昨日下午,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用人单位不服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该案是自5月1日惠州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博罗法院审理的第一宗案件,也是全市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后审理的首宗案件。
陈某在大亚湾某公司上班,2015年8月29日20时40分在大亚湾石化大道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认为该时间段非下班时间,大亚湾区人社局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将事故定性为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陈某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工伤是错误的,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考虑到伤者经济困难,博罗法院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帮助,被告大亚湾区人社局派代表出庭应诉。庭审中,双方围绕陈某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否属下班时间展开争辩,人社局出示了证明陈某当天确有上班,且下班时间为当晚20时等证据,证实该事故发生时间正处于其合理下班时间,认为工伤认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一个半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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