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两家“家门口的法院”正式启用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阚倩报道 7月15日,天河区法院兴华人民法庭、凤凰人民法庭正式启用。自此,天河区西北、东北部地区两家人民法庭正式“披挂上阵”。据了解,两个法庭的司法服务辐射区域面积达67.9平方公里,预计年收案7000至9000件,将为61万当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广州市天河法院选定分别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西北、东北部地区的兴华人民法庭与凤凰人民法庭。位处天河区长兴路28号的兴华人民法庭,管辖天河区沙东街、兴华街、元岗街、长兴街辖区内全部民商事案件。而位于天河区软件路11号的凤凰人民法庭,管辖天河区新塘街、龙洞街、凤凰街辖区内的全部民商事案件。两家法庭形成一西一东两处“延伸触角”,司法服务辐射区域面积达67.9平方公里,预计年收案7000至9000件,将为61万当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记者获悉,两家法庭均配置3个专业审判团队,实现“1:1:2”人员比例,即1名法官、1名助理、2名书记员配备。主审法官均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平均办案年限在10年以上。
据了解,天河法院实行本部与法庭跨区域同步立案机制,不管是否属法庭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在天河法院本部或在人民法庭进行立案,真正实现“家门口的法院”。两家人民法庭在立案大厅均设有自助立案、网上立案专区,当事人既可选择在法庭自助完成立案,也可选择在家进行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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