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市涌黑臭不给力 白云区14名河长被问责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伟杰、通讯员赵雪峰报道:22日,广州市河长办就白云区对新市涌水环境治理不力有关人员问责情况向全市发出通报。通报指出,7月中旬,市河长办组织人员对白云区巡查,发现新市涌河涌黑臭,周边城中村环境恶劣,大量生活垃圾堆积,生活污水直排河涌。就此问题,白云区委、区政府对涉事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针对新市涌黑臭问题,市河长办于7月25日向白云区发出交办通知。
然而,根据8月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新市涌新市街段依然为重度黑臭,新市涌总体情况为轻度黑臭,未见整改好转。截至9月中旬,市河长办一直未收到白云区反馈情况。9月21日,市河长办向白云区发出《关于启动对白云区新市涌水环境治理不力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白云区委、区政府认真调查核实,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治河涌黑臭,并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就此情况,白云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11月14日,白云区委、区政府来文反馈,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其中,白云区河长办没有及时将整改方案及相关情况反馈给市河长办,该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胡进民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加之其此前对重点工作主动协调不力、对基层河长要求不严,最终给予其诫勉、通报批评处理。
记者留意到,在这14名责任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村(居)、街级河长。其中包括,对巡河达标天数200天以上、不满250天的村居级河长陈锦强、黄信忠、谢锦坤,给予约谈处理。对巡河达标天数超过100天、不满200天的村(居)级河长陈景真、汤国彬,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巡河达标天数不满100天的村(居)级河长林少良给予诫勉处理。对未满足每周一巡要求的街级河长林苏泉、慈晓东、陈钢、赖小惠,给予约谈处理。
此外,本次问责还包括对新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河长办主任兰红实施约谈。给予棠溪联社党委委员、村(居)级河长何建荣及棠溪村分管环卫工作的党委委员梁永雄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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