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黑臭反馈一个月未见好转因治水不力广州白云区14人被问责
生活污水直排河涌
(新市涌巡查发现问题照片)
拍摄时间:
2018年7月5日
拍摄地点:
新市涌棠溪
南都讯记者刘军实习生韩晓娟陈萌琪通讯员赵雪峰昨日,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就白云区对新市涌水环境治理不力有关人员问责情况向全市发出通报。一共有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7月中旬,广州市河长办组织人员对白云区巡查,发现新市涌河涌黑臭,周边城中村环境恶劣,大量生活垃圾堆积,生活污水直排河涌。针对此问题,广州市河长办于7月25日向白云区发出交办通知。8月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新市涌新市街段依然为重度黑臭,新市涌总体情况为轻度黑臭,未见整改好转。
截至9月中旬,广州市河长办一直未收到白云区反馈情况。9月21日,广州市河长办向白云区发出《关于对白云区新市涌水环境治理不力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白云区委、区政府认真调查核实,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治河涌黑臭,并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白云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召集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整改。11月14日,白云区委、区政府来文反馈,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据介绍,收到《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白云区新市涌水环境治理不力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后,白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查找原因,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加强新市涌水环境治理工作。
白云区副区长、白云区河长办主任蔡胜于9月2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召集新市涌沿线的云城街、新市街、棠景街、同德街主要负责人及区河长办、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负责人对照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督促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
据介绍,广州市河长办下达白云区百日行动拆违任务中涉及新市涌任务13宗,面积90000㎡。经该区核实,确认为违建的有5宗,面积4987㎡,现已全部完成拆除。此外,今年以来,新市涌流域内的云城街、棠景街、同德街、新市街共拆除涌边违法建设61宗,面积46716㎡。
广州市相关部门下达白云区新市涌排水口整治任务73个,其中列入三年行动计划45个。截至10月30日,已完成整治排水口34个。为切实解决新市涌黑臭问题,白云区水务局已将新市涌剩余暂未完成整改的排水口纳入新市涌截污支管工程和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并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完成2018年排水口整治任务。白云区已制作新市涌流域水环境治理作战图,已于9月20日白云区总河长工作会议上,向沿线街道下发,要求各街道挂图作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广州市河长办表示,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对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避重就轻式的问责,将责成重新办理;对问题严重、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和问责的,将作为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追责情况
未及时反馈情况
区河长办副主任被诫勉
白云区河长办没有及时将整改方案及相关情况反馈给市河长办,区河长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胡进民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加之该同志此前对重点工作主动协调不力、对基层河长要求不严,给予其诫勉、通报批评处理。
巡河不达标
10名河长被问责
对巡河达标天数200天以上不满250天的村居级河长陈锦强、黄信忠、谢锦坤,给予约谈处理。对巡河达标天数超过100天不满200天的村(居)级河长陈景真、汤国彬,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巡河达标天数不满100天的村(居)级河长林少良给予诫勉处理。对未满足每周一巡要求的街级河长林苏泉、慈晓东、陈钢、赖小惠,给予约谈处理。
履职不力
3人被约谈或诫勉
对新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河长办主任兰红实施约谈。给予棠溪联社党委委员、村(居)级河长何建荣及棠溪村分管环卫工作的党委委员梁永雄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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