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公安获评“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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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鹏飞通讯员袁武)在“3·5”学雷锋日到来之际,广东省委宣传部命名了第七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高明公安被命名为“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成为佛山三个上榜集体之一。
据介绍,近年来,高明公安以“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全力创建有温度的城市”为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学雷锋系列活动扎实推进,高明区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持续排名全省前列;2017年荣获全市唯一“全省优秀公安局”称号,并被评为“佛山市文明单位”和“佛山市最佳口碑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县级公安机关。
据悉,高明公安创立“凡警小事”专栏,深入挖掘警队日常正能量琐事、小事,从群众角度深入讲述警民故事,专栏共制作推送123期、爱民故事220多个,产生巨大社会正能量。专栏中17人次获评省“抗疫先进个人”、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十佳人民警察”等省市荣誉,其运作经验获得《人民公安》等中央刊物推介,并被评为2020年广东省“粤治—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此外,高明广大社区民警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成48个小区成立业委会,推动21个老旧小区完成道路硬底化等改造提升,改造小区90%以上实现零发案。同时,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出入境、户籍部门在佛山最早实施“一门通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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