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律师解惑
律师:
我是企业人力资源部主管,半年前公司招聘了一名员工,试用期后,该员工独立上岗。公司每人的工作量定额,该员工由于自己的原因,完成工作的效率较低,同样的工作,其他人均能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完成,她却不能完成。每天别人下班后,她主动、自愿留下来加班,需要耗时1小时左右,才能完成自己的定额任务。
我司严格规定了加班审批制度,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由主管安排,报部门审批。该员工下班后自愿、主动加班,从来都不是主管安排的,也没有履行审批程序。最近该员工自感工作压力大,提出了离职申请,却拿着上下班打卡记录,主张公司支付加班费。请问: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读者:黎女士黎女士: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或法定休假日工作。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加班需要审批,而劳动者未有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或者指令而自行加班,用人单位不应为劳动者自行加班的行为支付加班费。本案中,依据以上规定贵司无需为该员工支付其未经批准自愿加班的加班工资。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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