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英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张蝶
李英财,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现任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多年来,他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将自己的满腔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努力践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曾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李英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长期带头承办刑事大案要案,探索完善大案要案的审判机制,实现公平公正。
一是带头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为重点,在案件审判、线索排查机制和宣传上下足功夫,落实案件会商机制,促进斗争效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推进法监办案衔接,办结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办案效果良好。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制假售假犯罪为重点,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围绕当地党委工作重心,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在当地形成特色审判。
二是注重民生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及刑事和解工作,积极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的刑事审判机制,使该院近年来附带民事诉讼的调撤率达到70%以上,受到当地的一致好评。
三是以挽救失足在校学生为重点,大力开展少年审判。重视在少年审判中重点帮教工作和非监禁刑的适用,及时挽救失足青少年,部分被挽救的在校高中学生已顺利考上高等院校,受到广泛的好评,此项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李英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认真履行办案责任和监督责任,能管善管,促进刑事审判权力的合理运行。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强化刑事司法公开,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带头推行量刑规范化,全面落实量刑制度改革措施,积极参加广东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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