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中山市相关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中山市立足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近日,“中山市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并被作为9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在全省推广。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全省部署开展改革工作开始,中山市及时印发《中山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先后两次召开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此加速推动改革。
改革过程中,中山市在全省率先梳理并下放2234项行政处罚权,120项行政强制措施权,167项行政检查权。出台《中山市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施方案》等文件,率先在全省实现省“两平台”本地化部署市镇全覆盖。
同时,中山市在市级层面建立了联席会商制度,协调执法过程中需要加强配合的有关问题,同时构建了执法协调机构,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职责,指导督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健全委员会运转机制,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基础。
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放得下”,中山市还建立了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机制。目前,中山市已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岗前资格培训和日常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通知》,多举措督促支持基层法治建设,并着力破解司法所在机构改革后统筹不畅、协调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执法权力下发后,中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镇街执法行为。
目前,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经纳入年度法治中山建设评估内容,并列入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内容,以督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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