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中山商报 2021-04-23 09:27

每年上半年的求职高峰期,离职、调到外地工作、换工作等情况在不少人职业生涯中难免发生。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又该如何办理?为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就相关情况给出了建议。

离职后在外市重新就业的——异地转出。您在其他地方已经开始缴存公积金且中山市停缴满6个月或以上,可将中山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当地并按照当地的政策进行其他的使用,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手续,账户余额将直接转入新缴存地账户,流程只需职工在转入地一次性办理手续即可。

从外省市到中山工作的——异地转入。从外省市到中山工作的职工,在中山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山公积金中心,转移手续在中山公积金办事处网点申请办理。

在中山市重新就业的——自动合并。职工在中山市重新就业的,原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后,新入职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开户,公积金中心系统自动把原账户余额合并到新账户当中。

暂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的,在中山市未重新就业的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48.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1%;缴存余额154.89亿元,同比增长15.44%。2020年汇缴年度中山市新开户的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7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72元。

记者 梁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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