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相关机构提醒市民理性选择消费金融产品 研判合同量力而行 远离“以贷养贷”漩涡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多家受访机构本周表示,建议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法规内容,研判合同后再理性选择消费金融产品,做到量力而行,远离无休止的“以贷养贷”漩涡,从而提升个人自身的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记者 范展颢
□案例篇
网贷容易申领,提防“债务积累”
据介绍,伴随着社会的消费升级与消费分级,以高利率、无担保、全程线上申领为主要特征的消费金融产品受到了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的追捧。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下称“中山广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调查机构尼尔森发布的《2019中国年轻人负债调查报告》(下称“《报告》”)。该负责人表示,《报告》显示,从全国范围看,年轻人群体的总体信贷产品渗透率为86.6%。其中,42.1%的年轻人只使用消费类信贷并在当月还清;换言之,剩余44.5%的年轻人为实质性负债人群,存在“债务积累”问题。
该负责人指出,部分负债者由于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深陷“以贷养贷”漩涡,以至于每个月的大部分时间成为不同产品的最后还款期。“这如同十个杯子九个盖,让负债者焦头烂额。”
案例:“以贷养贷”或影响个人征信
广发银行信用卡部门向记者公布了典型案例。
大学生小刘(化名)想购买一款游戏道具,从某借贷平台借来5000元,贷款分24期还。后来,小刘先后通过网贷,购买了多款游戏装备和电子产品,自此打开“潘多拉魔盒”。用遍所有平台,再难申领贷款,小刘发现,自己已欠下20多万元债务。无奈之下,小刘向父母坦白,家人之间陷入无休止的争吵。
在另一个案例中,小美(化名)在大学就读期间先后借贷30多万元用于各类消费。毕业以来,小美只还了4万元,成为“失信人”。
“打开网络借贷消费的大门,市民要考虑自己的偿付能力。”中山广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年轻人对金融借贷产品了解深入,申领时多数未仔细研判合同,金融基础知识较为薄弱,未必意识到“多头借贷,以贷还贷”的严重后果。
该负责人强调说:“2020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陆续接入国家征信系统。无法承担的债务,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让负债者成为"失信人",在社会寸步难行。”
□分析篇
提醒1:相应政策对网络贷款金额作出规限
多家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2020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网络小贷的贷款金额作出了严格限制。
《办法》指出,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成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
另一方面,《办法》提出,网络小贷公司要对借款人的收入水平、负债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审查,让借款人的每期还款额不超过还款能力,以降低其还款压力,确保双方资金安全。
提醒2:正确评估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广发银行信用卡部门的风险专家提醒说,年轻人应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加强对网络平台贷款借贷产品、各产品合同条款的了解。“尤其要知悉借贷的利息费用价格、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后果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该负责人强调说:“在使用借贷产品前,要认真看清借贷产品内容,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正确评估。杜绝不计后果的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远离"多头借贷,以贷借贷"漩涡。”
提醒3:熟知投诉渠道和相应法律常识
“进行民事行为,必须以合法为基础,不合法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昨日,市消委会的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市民购买商品或服务遇到纠纷,可通过全国12315线上平台、中山市12345平台、消费者组织(市消委会及各镇区分会)三种渠道进行维权。其中,中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以接收电话诉求为主,市消委会及各镇区分会同样接收电话和现场投诉。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要了解相应的法律常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及相关的一批司法解释也已经废止。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前已发布了一批与《民法典》相关的司法解释。《民法典》将对包括消费领域以至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全方位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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