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建局制定《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申请指南》 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可申请7700元补助

中山日报 2021-01-02 06:44

本报讯 (记者 李丹丹)农房抗震改造可申请7700元资金补助,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中山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市住建局制定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申请指南》,明确凡在中山市镇街范围内2019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仅有1套住房的农户均可申请,同时新建农房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补助为辅,每户补助资金7700元。有三类情形不纳入申请范围,一是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二是镇街或村集体已妥善安置,或已由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农户;三是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重复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农户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分为四步:首先,由户主申请。符合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其次,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上报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第三,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街进行审批,经镇街审批的申请上报市住建局。第四,资金拨付。市住建局对经镇街审批通过的申请,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要求,按照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镇街财政部门账户,由各镇街将补助资金分别发放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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