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构建“六项机制”力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 五年来平均败诉率为4.6%

中山日报 2020-10-12 06:47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今年是《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终考”年,记者近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中山市通过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举措,实现了败诉案件少、败诉率低、败诉率波动稳定,五年平均败诉率仅为4.6%,连续五年成为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低的地级市之一。

2019年,中山两级法院审结生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3694宗,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8%(全省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4%),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中山市获评优秀等次。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在行政复议中注重“矛盾化解”,力推行政争议取得实质性化解。通过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工作为契机,中山市近年来构建了纠纷排查预警、纠纷引导分流、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协助配合、行政复议案件联合调解、人员培训等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

目前,在全市24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通过资源整合,把行政复议工作下沉延伸到镇街,搭建网格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做到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特别是对山林土地确权、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易引发群众性的纠纷,及时预警,分流引导,掌握化解纠纷主动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行政复议、选择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

2019年以来,全市基层复调对接工作站接受咨询580多人次,代受理复议案件334件,调解涉行政争议的案件1638件,联合调解复议案件近50件,通过多元化、多渠道调解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3年,整体纠错率均维持在30%。近90%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行政复议成为中山市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之一。

此外,通过市领导出庭应诉示范带动,中山市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2020年上半年,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达241件,同比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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