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促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力度加码 认定条件有提高 扶持政策下重本
本报讯(记者 黄凡) 修订后的《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近日已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不惜重本、敢下血本,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导向,调整了认定条件并且加码了扶持政策,将更集中力量推动一批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提出,力争到2024年,实现制造业50亿元级企业超30家、100亿元级企业超10家、500亿元级企业有突破,打造企业“星月同辉”新格局。
修订后的措施调整了龙头骨干企业认定条件。其中,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上年度合并主营收入由“25亿元以上”改为“5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率不低于2%,形成财政贡献1亿元以上。将原认定条件“企业上年度产值达10亿元以上,且企业上年度税收负担率不低于所属行业全市平均税收负担率”修改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率不低于2%,形成财政贡献5000万元以上”。
修订后的措施将产值突破专项改为营业收入突破专项,奖励档次更多。增加首次突破30亿元、40亿元、60亿元、8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250亿元等7个档次,使企业通过努力更容易获得营业收入突破专项奖励;增加“奖励资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内容,鼓励企业高管人员积极发挥能动性,提升企业发展。
在人才专项方面,增加人才激励等有关内容,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超过5%、10%、20%的,对其上年度个人税前薪金所得超过50万元的企业管理人员给予薪酬补贴,对应增速档次分别按企业管理人员上年度在中山市个人税前工资薪金的10%、12%、15%执行,每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入学服务内容也进行了修订。
此外,新增加创新发展专项内容。新增龙头骨干企业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新增加质量品牌专项内容。对龙头骨干企业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全国质量标杆”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新闻推荐
中山市多所民办学校公布今年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条件等各不相同 招生网上报名 超额摇号录取
本报讯(记者唐益)今天9时起,中山市初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正式开始。和往年不同,今年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