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未来三年将新增2万亩三旧用地
今年以来,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效:
(一)研究完善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参考学习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等地的经验,开展旧厂房、旧村庄全面改造政策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65号)、《关于深入推进旧村庄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的指导意见》(中府〔2019〕66号)《中山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办〔2019〕19号)等新政策。目前已拟订《中山市旧村庄改造房屋认定和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计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选取前期服务商和后期开发主体操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配套政策,计划年底前出台实施。
成立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山市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中府办函〔2019〕79号)、《中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中府办函〔2019〕127号)、《中山市深入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工作方案》、《中山市深入推进旧村庄全面改造工作方案》;拟订《中山市旧厂房联合促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初稿)》、《中山市老旧小区邻里中心建设方案》近期报市政府。通过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确保改造提速增量。
(二)组织专规修编,强化规划引导。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完成《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补充完善工作,增补了可实施改造188个项目,531.4公顷的用地纳入规划,其中保障“工改工”项目168个、用地486.4公顷。
此外,目前已完成《中山市铁城环道及周边整治实施规划》、《中山市历史城区保护利用规划》,正在编制《中山市南区上塘涌周边保护更新规划》、《光明市场、山凤街及周边、泰安市场、榕树头等四个片区改造提升规划》、《中山市香山古驿道东干大路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专题规划,推动以微改造方式统筹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让城市留下记忆。
(三)坚持以点带面,推动项目实施。坚持以旧厂房升级改造为主攻方向,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以中心城区为主阵地,稳步推进旧村庄、旧城镇连片改造。区分产权人自主“工改工”改造、政府主导“工改工”改造、村集体工业用地连片改造、旧村庄旧城镇连片改造和微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类和历史文化保护类)等5种典型项目,分类施策,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项目实施改造。
目前,港口镇丰恒家具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小榄镇固力项目(启动区)等一批“工改工”项目已取得改造方案批复,现正报建动工;古镇镇大华工业区改造项目、黄圃镇大岑村工业园改造项目等村集体工业用地连片改造已编制初步改造方案;东区桥岗社区沙岗旧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石岐区南下片区改造项目、员峰村旧村庄改造项目、三乡镇泉眼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圩仔社区旧城镇改造项目正有序开展改造意愿和基础数据调查等前期工作。
下一阶段,中山市计划用三年时间,新增实施改造“三旧”用地1333.33公顷(折2万亩),其中“工改工”666.67公顷(折1万亩)。其中,明年计划通过旧厂房改造新建新厂房600万平方米,争取中心城区范围内(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开发区)每个区有1个旧村庄或旧城镇连片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中山市城市更新协会供稿
李东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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