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清理公告

中山日报 2019-05-01 03:15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26号),我馆对1990年至1998年收取的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进行清退。请相关单位携缴纳保证金原始收据及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到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清退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兴中道15号3楼)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88162153

2019年5月1日

新闻推荐

中山市古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古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平(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