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中山日报 2019-03-01 04:18

中人社监字[2018]第21195号

中山易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我局已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中人社监字[2018]第21195号)至你单位,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中人社监字[2018]第21195号)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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