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中山日报 2019-01-25 18:02

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受理中山市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麦科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南方亮铝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振东鞋业有限公司、中山八达龙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中山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述企业管理人;2018年11月22日,本院决定更换管理人,并通过摇珠方式选定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企业管理人,有关债权申报事项及上述企业破产清算事宜,请与新任管理人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联系(联系电话:0760-88786900、李舒青13824737306、谢永明18825331725;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268号御景湾大厦六楼)。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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