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相关规定,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龙庭路路口路段、龙庭路广发银行路段、中兴大道中新都酒店路段、晋文路冈南新城居住中心路段、同兴路广东一新驾校路段、同兴路-华泰东路北路口路段、华廷路灯都华廷A1-A3卡路段、胜利二路海洲第二小学门口路段、同兴路-华安东路路口、华廷路-育才路路口、同兴路-十水线路口设置电子警察。上述11个路口路段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将于2019年01月01日零时正式启用,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以及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确认执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与畅通。咨询电话:(0760)23662110(古镇交警大队)。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古镇大队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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