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查处涉酒司机64人

广州日报 2019-01-04 04:3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通讯员刘洪希、钟碧伊)记者获悉,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1日连续三天的元旦假期中,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对10679人次过往司机进行酒精测试,查获涉酒司机64人。其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2宗,死亡2人,受伤10人,三项数据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据统计,元旦三天假期中,中山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1500人次,酒精测试过往司机10679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2317宗,其中涉嫌醉酒驾车38宗,酒后驾车26宗。其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12宗,死亡2人、受伤10人,同比分别下降7.7%、33.3%、16.7%,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案例

醉驾滋事新年第一天被刑拘

2018年12月31日晚,四川籍男子万某醉酒驾驶川KV82××号牌摩托车途经开发区中山港大道原星光花坛对开路段时,因前方一辆小轿车没有让行,超车后将摩托车横在小轿车前,强行阻拦不让对方行驶,并下车与小轿车司机理论,随后变本加厉推倒摩托车撞向小轿车,造成小轿车轻微受损。小轿车司机随后和车上一名乘客下车将万某控制,并当即报警。

正在路面执勤的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万某身上散发较大酒气,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数据显示酒精含量达215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万某随后被民警带往医院抽血备检,并在交警大队约束至酒醒。

万某翌日酒醒看对方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后,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十分后悔。据万某交代,2018年的最后一天晚上,他与几名朋友在开发区五星村的一家饭店吃饭,试喝自家酿的红酒,准备第二天也就是元旦为女儿满月摆酒用,没想到因为饮酒过量、途中寻衅滋事被交警部门查获。新年第一天,万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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