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地发放临时补贴

汕头日报 2021-02-08 01:07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记者戴小河、安蓓)记者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指导各地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鼓励未达到启动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据了解,广东省汕头市、东莞市、肇庆市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9400多万元,惠及近28万人;深圳市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和特困人员每人发放1500至3000元节日补助,金额达400多万元。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节日慰问金,金额达5500万元,惠及近18万人。

此外,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吉林省、辽宁省、青海省、陕西省、山西省、江西省等地方均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助、补贴或救助金等。

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是在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一项补贴,主要用于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20年以来,全国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10亿元,惠及5.2亿人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密切关注价格形势,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积极助力保障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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