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倾倒渣土百万立方米 广佛肇公司被罚2000多万元并限期清理
都合村弃渣场(K108+300)距离都合村民居不到200米,小于安全防护距离。南方日报记者吴明摄
扫二维码VR全景看
渣土堆放现场
日前,肇庆市德庆县有村民向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记者反映,有施工单位在村庄附近堆放大量渣土,多年未清理。他们担心渣土堆会在雨季、汛期滑坡、塌方,导致安全事故。
记者调查发现,倾倒渣土的是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佛肇公司”),其在修建广佛肇高速公路时共在4处地方倾倒渣土。
目前,广东省水利厅已作出行政处理,认定广佛肇公司违规倾倒废渣150多万立方米,存在距离民宅过近、占用水库行洪断面等安全隐患,违反我国水土保持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南方日报记者朱红鲜梁文悦
在批复地点外堆放渣土
距离德庆县回龙镇升平村还差200米处,有座“山坡”。远看,杂草丛生,与其他山坡无明显不同。近看,泥土中很多水泥块、砂石。这不是山,是占地3.42公顷、数量达33万立方米的渣土堆。
村民介绍,2014年,广佛肇高速公路全线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通车。升平村的渣土堆,正是广佛肇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堆放的。
“以前是村里的林地,和村道路差不多高,现在足足堆高了几十米。”升平村一名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堆积如山的渣土,由于土质疏松,每到下雨,就会有的泥沙被冲到村道,影响出行。“如果遇到长时间的强降雨,很容易出现滑坡、泥石流。”
广东省水利厅官网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广佛肇公司先后将广佛肇高速公路工程形成的废渣倾倒在德庆县回龙镇、高良镇4处地方,形成4个弃渣场,废渣量合计157.32万立方米。
我国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废渣、砂、石等,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2012年,省水利厅批准了广佛肇高速公路高要小湘至封开江口段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选定5处地点为弃渣场。但是,广佛肇公司实际堆放渣土的4处地点,都不是批复的地点。
距离民宅近存安全隐患
“这些渣土堆得很高,很陡,以前没有防护或加固,长期下雨就担心塌下来。”德庆县高良镇都合村村民说。另一处弃渣场(K108+300)就位于该村,与民居直线距离不到200米。
弃渣场的正下方则是农田。村民说,最初几年,每逢下雨就会有浑浊的泥水冲刷到田里,影响耕种。如今虽然泥水少了,但如果发生滑坡,会导致农田农作物被埋、灌溉渠被堵的问题。
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堆放废渣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记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3月,省水利厅就要求广佛肇公司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弃渣场安全隐患。但2017年、2018年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均显示,弃渣场仍存在安全隐患。
2017年,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报告认为,4个弃渣场选址存在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水土流失危害现象,其中一个弃渣场(K138+300)占用了小罗水库行洪断面。
2018年,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评估认为,弃渣场选址不符合规定,其中弃渣场(K108+300)距离居民住宅区过近,弃渣场(K104+500)距离乡道过近,小于堆渣安全防护距离,存在安全隐患。
这两次第三方评估,均是受省水利厅的委托而进行的。虽然广佛肇公司称弃渣场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没有社会危害性。但省水利厅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德庆县水务局报告以及村民的调查询问笔录,认定4个弃渣场存在安全隐患。
已着手清理4个弃渣场
今年3月,省水利厅对广佛肇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罚款2359.8万元;180日内按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水土流失的原则编制4个弃渣场清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清理。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省水利厅认为广佛肇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的均是“废渣”“弃渣场”表述。
对于这一决定,广佛肇公司回应南方日报记者时,用了“弃土场”而非“弃渣场”的表述,称弃土场收纳的均为施工剩余的土石方,是原生态的本地土,不是建筑废渣。
尽管意见不一,但广佛肇公司已经着手清理4个弃渣场。6月22日,在升平村村口的弃渣场,1台挖掘机、3辆泥头车在作业。现场工作人员说,自今年2月起,他们开始削减弃渣堆的坡度,后续还将复绿加固、完善截排水系统。7月21日,记者再次走访发现,升平村、都洪村的弃渣场高度明显下降。都合村弃渣场的护坡则被挖开,现场有机械、人员在作业。
广佛肇公司表示,目前建设单位正组织人员设备,按行政许可批复的方案对弃土场进行相关完善工作,预计年底可按程序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图片说明:都合村弃渣场(K108+300)距离都合村民居不到200米,小于安全防护距离。
新闻推荐
6月16日晚,肇庆市新编粤剧《西江龙母》首演。西江日报记者梁小明摄疫情防控期间,演员们紧锣密鼓排演。西江日报记者曹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