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养犬小细节涵养城市大文明□ 张忠德
小小一只宠物,关系城市大文明。近年来,随着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以及城市管理的不断完善,文明养宠物成为越来越多爱宠物人士的行为习惯,动物爱好者沈文便是其中一位。(7月28日《西江日报》)
牵引绳、拾便器或塑料袋,是90后的沈文出门遛狗的标配,“散步时给狗狗套上牵引绳,用塑料袋或纸巾将狗只粪便包好后扔进垃圾桶”,可以说沈文给我们文明养狗做出了教科书式示范,也体现了目前肇庆市民文明素质的日渐提高。从现实看,文明养狗靠他律,更要靠自律,以文明养犬小细节涵养城市大文明。
其实,不少居民并不反对养宠物狗,而是反对不文明养狗行为。比如饲养禁养犬类,给他人造成不安;不拴牵引绳,随意出入公众场所;随地便溺,影响卫生环境;狂吠乱叫,打扰他人休息。尤为可气的是,一些养狗者每天还专门把狗牵下来排泄粪便,完了还不清理,甚至一些狗直接在电梯里排泄。因此,对这些不文明养狗行为,就要依法依规加以惩处,给“任性”戴上“紧箍咒”。
近年来,一些城市虽然出台了犬类管理地方性法规,但对于“任性遛狗”等现象,似乎治理效果不甚明显,个别养狗市民依然我行我素。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其自身文明素质不高,另一方面由于这种不文明行为随意性、流动性大,难于监管,从而导致监管落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同时,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形不成震慑。对此,既要沿着法治的轨道,发挥制度的效力,又要强化宣教功能,促使养狗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自律以提高养狗素养,这才是治本之策。
笔者认为,日常单靠公安部门或城管部门巡查发现后进行口头责令改正、少量罚款等“软约束”,难免效果不彰。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肇庆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个人每犬罚款500元,这种建立养犬信息记录档案的“硬约束”,既与“软约束”相得益彰,也是顺应时势之举。在此基础上,不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市民可利用“随手拍”、数字城管微信、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举报,这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随时监控的作用,弥补执法力量有限的短板。
制度,是构筑文明社会的基石,只有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养狗者文明素养,才会有效杜绝“任性遛狗”等不文明行为。当前,肇庆正在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希望每个养犬人士都能够像沈文一样,遵守公共规则,以文明养犬的标配小细节,涵养这座城市的大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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