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需治标又治本□ 特约评论员 桑胜高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月15日起实施。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报料电话13929865022称,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遭罚款,怀疑开罚和实施新国标有关。对此,市交警部门表示整治违法电动自行车是省部署的统一行动,并不是因新国标实施而开罚电动车。至于新国标的落地实施细则,目前已有初步方案,具体细节仍有待确定。(4月22日《西江日报》)
不可否认,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地方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行驶没有明确的管制措施,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属性之间,相关方面尚未出台具体的技术规范、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制度等。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绝大多数的电动自行车的体量和性能几乎和摩托车无异。当这些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目前很多电动自行车存在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情况: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上牌,车主不戴头盔、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这不仅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如不彻底加以整治,贻害无穷。
此番,肇庆市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违法电动自行车行动,虽是落实省部署的统一行动,但却及时回应了市民关切。因为,在肇庆市,电动自行车超员、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对症下药、进行根治。肇庆市交警部门的此次行动十分必要、正当其时。
我们看到,目前交警已在城区设点查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且已有违法行驶的电动车车主被处以罚款等。这表明,此次专项行动措施有力、处罚严厉,必将给更多电动车车主以强烈警示。
不过,也要意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诸多措施尽管很管用,但仍属治标之策,旨在倒逼电动自行车车主按规则行驶。毫无疑问,若想达到对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长效治理,还必须有治本之策,只有多方施策、标本兼治,才能让电动自行车长久按规则行驶。
何为治本?在笔者看来,无外乎两点,一是必须改变某些电动自行车车主的骑车陋习,再就是有关方面必须明确电动自行车行驶的规则,比如电动自行车到底应在哪种道路上行驶,车主到底该配备什么样的安全行驶防护装备等,都需要用详实的制度规定好,让电动自行车车主知晓。只要紧紧围绕这两点去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再辅之以必要的专项整治行动等,就必然会取得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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