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助推省出台政策为企业减负一企业减轻税负超2000万元

西江日报 2019-03-12 01:03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刘亮 特约记者 方斌 通讯员 王娟) 近日,记者从肇庆高新区获悉:今年起,广东省将淀粉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位于高新区的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肇庆市首家该行业纳入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的企业。因此,该企业今年不用再按照此前采取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证抵扣的办法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预计可减轻税负超2000万元。

“感谢税务部门的帮助,切实把‘红利’送到我们手上,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部分省份将淀粉行业纳入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果能够纳入核定扣除范围,将有效降低税负,于是他们向高新区税务部门提出将淀粉行业纳入核定扣除范围的申请诉求。

了解企业诉求后,肇庆市和高新区的税务部门先后到企业了解情况,并将情况向上反映。“焕发生物的成品就有20多种,生产流程复杂,如何把握企业实际情况运用好有利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负,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肇庆高新区税务局税政股梁子敏表示。

在肇庆市和高新区两级税务部门的积极争取下,2018年下半年,省税务局对全省淀粉行业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调研。高新区税务局以此为契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全面展开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行业纳入核定扣除范围的摸底调查,成立由5人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开展相关核定扣除政策调研落实工作,最终促成广东省将淀粉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由于市内同行业并无先例以及该企业成本分配较为复杂,为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防范政策风险,税务部门专项工作组先后5次来到企业,逐项对照文件进行宣传辅导,逐条成本数据进行核实演算。对企业的农产品加工生产流程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成本账册、生产能力和水电耗用等情况进行核实,最终提交集体审议,确定核定扣除标准。

2018年,焕发生物销售额超10亿元。按照该企业2018年的产能和生产经营情况,实行核定扣除政策后,预计企业2019年将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超1800万元,连同附加税费,预计为企业减轻税负超2000万元。

为规避涉税风险,肇庆高新区税务局充分整合税政和税源管理等部门力量,建立起动态管理服务机制,持续关注纳税人的减税降费和生产经营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借鉴这一案例,进一步精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减负,提升企业竞争力。”梁子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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