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上岗”让村民日子更敞亮

珠海特区报 2020-09-01 05:25
□梅广

绵绵夜色,点点明灯。近日,斗门区白蕉镇八顷村的村民们在晚饭后出门活动时发现,村口的道路新安装了数十盏美观光亮的路灯,夜间出行变得更方便了。无独有偶,今年年初,斗门镇的大赤坎、乌石、李屋等14个村也被“点亮”,结束镇内不少村庄长期以来“有路无灯”的历史。(《珠江晚报》8月31日04版)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现在广大农村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他们也迫切期待能像城里人一样,在经历了白天的劳作之后,享有一个丰富多彩的“夜生活”。然而,由于很多村庄没有安装路灯,一到夜晚四处黑灯瞎火,极大地影响了村民的精神生活质量。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便村民生活,2019年,斗门区提出要实现农村路灯全覆盖,并将此列为年度十大民生项目。截至目前,这项总投资超一亿元的农村亮化工程已取得明显成效,全区153条共226公里的乡村道路安装7703基路灯,其中,作为珠海市建市以来最大型单体道路照明工程——白蕉镇农村路灯全覆盖工程已于日前通过竣工验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建设与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斗门实现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自然村、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照明设施全覆盖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如果说“村村通,户户通”给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那么,农村路灯全覆盖,则是为美丽乡村建设锦上添花。小路灯照亮大民生,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路灯全覆盖工程,既是结束农村地区“有路无灯”历史的“扫盲工程”,更是无数代农村居民梦寐以求的“圆梦工程”。有了照明路灯,彻底改变了村民夜晚出行难的问题,村庄的夜晚不再冷清,清闲下来的村民可以出门散散步、聊聊天,或开展一些自己喜爱的休闲文娱活动,彻底改变原来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

需要明确的是,农村亮化工程不是博眼球的“面子工程”,而是方便群众、造福乡里的民生实事。因而,实现农村地区路灯全覆盖,不仅要有前期投入,力争“有路必有灯”,更要做好后期的管养维护,确保“有灯必有光”。要通过相关责任和经费的落实,切实加强后续管理,让“上岗”后的农村路灯名副其实,不“带病工作”,不因故“下岗”,不成为有名无实的“花瓶”,使其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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