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万公款失而复得群众送锦旗谢警方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通讯员庞秋平全诗慧报道:近日,一名女子两手紧握红色棍状物品急匆匆奔进坡头公安分局大门,问清地点后,直奔经侦大队办公室。该女子进入办公室就激动地握住经侦大队长的手,激动地说:“真心感谢经侦大队民警,为我们的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你们坡头公安是我们企业的"守护神",真诚感谢坡头公安为我们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说罢,将红色的锦旗展开,上面写着:“秉公执法扬正气、为企解忧暖人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该女子是湛江某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黄某某。2017年7月19日,该公司委托黄某某到坡头公安分局报案称:公司两名员工彭某某(公司海南区域销售经理)、王某某(公司海南仓库管理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其公司财产(饲料近87吨,价值超65万元人民币),希望公安机关追究彭某某、王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追还被侵占的饲料及货款。
接报后,坡头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经侦大队迅速出击,循线追查,经初查,将该案立案侦查并对彭某某上网追逃。为尽快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经侦大队民警多方研判,多次对彭某某实施抓捕。2019年2月14日,彭某某在海南被抓获移交。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落泪承认侵占公司饲料及货款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将侵占的饲料及货款归还公司。最终,彭某某家属将部分涉案财产归还公司。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坡头警方“借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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