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飘色”的北上与南归

深圳特区报 2019-06-18 06:21

■ 刘云生

纵观历史,“飘色”经历了北上南归的历史循环,但无论是技术发明创造,还是文化内涵赋予,岭南都是最早的创始人和不懈的传承者。

“飘色”作为一种融戏剧、魔术、杂技、音乐、舞蹈于一体的传统民俗艺术,是一种非物质文化,其发源地迄今为止都难有定论。岭南地区认为“飘色”是岭南文化的经典代表,安阳等地却认为飘色系北方古老民间文化的再现。安阳抬阁于2006年10月荣膺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成为“中国抬阁文化之乡”。

更多的地域竞争发生于岭南文化内部。香港长洲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举办声势浩大的“太平清醮飘色巡游”,庆典于2011年荣登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放眼广东,黄圃镇于1998年被广东省文化厅命名为“飘色艺术之乡”;吴川市不甘示弱,梅菉镇于2000年获得国家文化部命名,正式成为“中国民间(飘色)艺术之乡”,2005年,吴川飘色成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虽然没有官方名分,番禺沙湾古镇、珠海斗门乾务镇以及中山等地每年也通过盛大的节庆宣示着岭南“飘色”传承者的身份。

一、名称源流。“飘色”在民间因地域差异有着众多不同的称谓,如“抬阁”“彩擎”“高抬”“彩架”“扎故事”。但据本人考察,“飘色”的真正、唯一来源就是汉代的“都卢”,后来在唐宋时期演化为“戴竿”或“撞竿”。

唐代飘色受中原文化、西域文化影响很大。唐玄宗时期的民间艺人王大娘就是戴竿高手,于百尺竿上装点蓬莱仙山,有小孩手持绛节,出入山间,而王大娘还能和着节拍翩翩起舞,让唐玄宗拍案叫绝,赞叹不已。更绝的是唐敬宗时期的幽州女艺人石火胡。唐代苏鄂的《杜阳杂编》描摹极为精彩:“样女五人,才八九岁,于百尺高竿上,张弓弦五条,命五女各居一条上。衣无色衣,执戟持戈,舞破阵曲俯仰来去,越节如飞,观者目眩心怯。火胡立于十重朱画床子上,令诸女迭踏以至半空,手中皆持五彩小帜。床子大者始一尺余,俄而手足齐举,为之踏浑脱。歌乎抑扬,若履平地。”

今天的“百尺竿头”,就是来自于戴竿竞技,后来被佛家弟子借用,成为精绝天人的形象表述。

二、功能识别。早期的戴竿就一个目的,竞技求胜。为确保垄断利益,保护技术秘密,戴竿一般都以家族为传承单位,故唐玄宗时期教坊有所谓的“竿家”,专司戴竿技艺。根据崔令钦《教坊记》,其时著名者有侯家、范家。因为需要常常出入宫掖,所以表演者多为女性,所以出现了王大娘、石火胡等人才。无论是江湖杂耍,还是入禁供奉,为招徕观众,赢得赏赐,都会不断加大戴竿的高度和难度。王大娘戴竿所呈现的仙山造型与高空表演已经引人入胜,石火胡则后出转精,将杂耍、音乐、舞蹈集于一体,所以才让人“目眩心怯”。

单纯的竞技必然增加表演者的风险。到了宋代,戴竿逐步恢复为汉代的撞竿,江湖上的竿越来越高,内廷百戏撞竿虽然略短于外,但也有两丈多高。更重要的是,后来“飘色”中的“色男色女”并非事先固定位置,作势表演,而是攀竿而上,应节应景,现场发挥,危险程度骤然增加。据叶梦得《避暑录话》记载,宋仁宗即位时举行秋宴,表演者在攀爬撞竿时,突然墜地,脑骨断裂而死。宋仁宗不仅以金帛厚賜其家,还发布诏书,令天下撞竿从此减短三分之一。

三、文化融入。考稽史册,最迟于西汉时期,戴竿就已经成为官方百戏之一,《汉书》所载的“都卢”就是撞竿,又称“缘橦”。《汉书》中所谓“都卢”就是古代的“都卢国”,地点就在今天的雷州半岛。当地居民身矮体轻,善于攀爬,所以进奉了戴竿技艺,以地缘命名为“都卢”。嗣后,又与北方主流文化融合,成为唐宋时期喜闻乐见且具有刺激性的娱乐节目。安史之乱、靖康之乱后,大量艺人南下,戴竿回归其广东创始地,变名为“飘色”。再后来,回归南方的戴竿不断受到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的影响,将北帝信仰渐次移入飘色表演,飘色除娱乐功能外,又增加了节气庆祝、神灵祭祀、戏曲表演等内涵,分别于正月十五、三月初三、四月初八巡游四方,以祈平安,最终成为饶具岭南特色的艺术门类。

纵观历史,“飘色”经历了北上南归的历史循环,但无论是技术发明创造,还是文化内涵赋予,岭南都是最早的创始人和不懈的传承者。更重要的是,岭南文化于飘色的娱乐性和艺术性之外,还开发出了公共性,通过共同信仰、统一神灵、共同文化偏好、共同组织形式实现了地方公共力量的组织、动员和展示,飘色最终也成为人心凝聚、权力声称、规则确立的文化彩屏,光耀古今,万代同辉。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不动产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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