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趋热 保障婚姻还是破坏爱情?

湛江日报 2019-05-25 19:47

(资料图片)本报记者李亚强

在传统观念中,婚前财产公证似乎很难和普通人挂上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人民生活观念的转变,婚前财产公证也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数量逐年增加。婚前财产公证,是保障婚姻还是破坏爱情?

现象

婚前财产公证渐热

近日,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服务大厅内,市民张先生带着女友陈小姐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2015年,张先生经过自己打拼,在湛江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的商品房,最近他打算和女朋友李女士领结婚证。为了表明自己对女方的爱毫无保留,经与女友商量后,张先生决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将房产的一半产权赠予女朋友,做为婚后共同财产。“我与女友相恋已经3年,彼此非常了解和信任,希望相守终生,我决定把财产与她共享,也证明我对她的爱毫无保留。”张先生说。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前来办理婚前公证的人群中,“黄昏恋”的恋人不在少数。今年56岁的吴女士丧偶多年,2019年年初,吴女士认识了离婚多年的刘先生,两人决定在8月份领证结婚。由于双方名下都有房产,也都有子女,都希望以后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经协商,双方决定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市民个人财产增加和法律意识增强,财产公证日渐受到市民重视,尤其是婚前财产公证。其中,有不少“黄昏恋”的财产公证。这类公证者,多是再婚,一般都涉及家庭利益重组,若是财产归属没弄清楚,家庭内部纷争将使亲人间的矛盾激化,这样的老年婚姻不可能幸福。若再婚老人愿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结婚影响,不少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接受

物质感情并不冲突

“现代女性更独立,有很多女性婚前财产比男性还多,理性对待婚前财产我觉得是必须的。”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郭女士是一名电商创业老板,其名下已有4套房子,2018年,与现男友相恋后,双方准备今年结婚。由于双方都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两人都对婚前财产公证有共识。

“我俩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了避免婚后产生矛盾,经过彼此的沟通,在男友同意后,我们准备做婚前财产公证。一部分房产由我们夫妻共同拥有,另一部分将会转至父母名下,确保各方利益。”郭女士认为,物质与感情并不冲突,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对双方的尊重,保护双方利益,并不会因此影响双方感情。

在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中,双方经济条件相差悬殊的占多数,经济条件差的一方不愿意别人说自己想通过婚姻致富,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就能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名誉;经济条件好的一方,也不想对方与自己在一起是出于金钱目的,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夫妻感情的一种考验。记者走访调查中,不少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表示,敢于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说明夫妻感情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让婚姻更纯粹。

除了个人购置房产等婚前财产外,不少年轻人的婚前财产是由父母购置或提供的。随着近年离婚率的提升,不少市民都认为,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合,闹离婚,存在财产纠纷。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也许这样的一幕就会避免。

抗拒

财产分太清伤感情

“既然选择结婚,婚前财产公证明显是防着对方,我觉得做婚前财产公证,把财产分得太清了,就像还没结婚,就已经把离婚的事想好了,是很伤害双方感情的行为。”针对婚前财产公证,湛江市某中学教师王女士给出了这样的观点。

记者在随机采访的20多对恋人中,有大半恋人表示,不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部分人认为,如果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表明两人的感情没有深厚到可以完全信任的地步,若婚前过分理清财产问题,会伤了两人之间的感情。

“我认为两个人既然选择步入婚姻殿堂,就应该携手面对往后人生中的风风雨雨,不分你我,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和债务都应该共担,但是如果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难免会让一方心寒,给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市民邓先生表示,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生应该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但所收入的财产,夫妻应该不分你我。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可能也会认为是留了个心眼儿,会让双方的信任感受到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夫妻感情。

专家

保障权益避免纷争

湛江市粤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就双方婚前财产、债务范围和权利归属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在我国,因受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观念的影响仅处于萌芽状态,发展缓慢。不过,人们正在逐步接受。在结婚之前做财产公证,有利于婚姻的稳定性,因为这种方式能够让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保持地位平等,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

从业多年的陈律师则表示,我国公证强调自愿原则,但婚前财产公证实质作用是婚前财产公证是一项可供婚姻当事人选择性行使的权利,而不应以婚前财产公证会破坏夫妻感情为由而受到摒弃,单纯地认为这是对夫妻双方的不信任。推行婚前公证,是能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障夫妻双方权益、避免纷争。

“尤其在离婚率不断提升,"黄昏恋"不断增加的环境下,婚前财产公证实质是为更多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保障。”陈律师认为,由于“黄昏恋”涉及双方的财产和经济等问题,又常常让老人及子女们产生矛盾和纠纷,甚至引发冲突造成悲剧。因此,个人建议“黄昏恋”的老人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不仅有效化解了这样的矛盾和纠纷,更让“黄昏恋”少了功利性,对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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