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2018年7月11日) 市环保局供稿
1、受理编号D4400002018070100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国塘(应为“国堂”)新型环保页岩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烟直排扰民。寄信向督察组投诉后,现该厂改成晚上6点后通宵作业,仍有废气异味排放。担心督察结束,变回原状。因2016年中央督察期间投诉过,当时已关停取缔,但督察结束后,又恢复生产。
行政区域:吴川市王村港镇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2018年7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工停产,出砖口已作密闭处理,正在对烟囱进行加高施工。该投诉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下一步,吴川市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王村港镇政府今年年底前每月定期巡查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建立巡查台账,防止企业出现毁林挖土或其它违法行为。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受理编号D44000020180701008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6月10日投诉“长清水库(应为“长青水库”)总干溪长期留水发电,没有放水给群众耕种。中垌桥下的河涌堆满垃圾、死猪,散发的异味严重扰民。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水,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青平镇中垌桥垃圾堆积问题在2016年时曾反映过。2016年12月6日,镇政府组织镇环卫站清洁工以及公路养护道班组、水务局派驻清洁员共13人次对生活垃圾堆进行清理,出动大型钩机一台,中型运输大卡车一辆进行清理,清运垃圾8车次,垃圾清理完毕。2017年1月10日,镇环卫部门对干渠两端4个方向设置了4面铁丝网共计30米将干渠入口围住,防止群众再往干渠两端扔垃圾,并且树立了现场警示牌警示周边群众禁止扔垃圾。处理后至今镇环卫清洁部门加强该路段的环卫巡查及时清理生活垃圾。2018年6月14日,廉江市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后,再次对该干渠两侧进行巡查,干渠两侧周边保持干净,未见垃圾堆积,没有发现死猪。
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水务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群众反映长青水库总干渠长期留水发电没有放水给群众耕种的情况不属实。7月3日,廉江市再次组织人员对长青水库总干渠两侧进行巡查,干渠两侧周边保持干净,未见垃圾堆积现象。廉江市要求属地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人员对中垌桥每月定期巡查一次,确保干渠周边保持干净。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受理编号X4400002018070100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交通一横路(即农业银行右则)热带岛茶楼和附近的饭店排放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行政区域:坡头区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下一步,坡头区食药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每周至少巡查两次,确保上述两个餐厅按要求的期限完成整改。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4、受理编号X44000020180701001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廉江市车板镇大岭村叶五养鸭场污染问题,该鸭场的鸭粪便直接排入大岭水库,污染大岭水库水源,导致大岭村民水井无法饮用以及灌溉农作物受污染。多次投诉,污染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大岭水库位于廉江市车板镇荔枝江村委,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68平方公里,总库容25.29万立方米,属小(2)型水库;该水库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水库,正常蓄水位18.6米,调节库容12.21万立方米,该水库由坝一、坝二、坝三构成,主要用途是农田灌溉,主要灌溉下游七条自然村约600亩农田。被投诉的大岭村叶五养鸭场租用该水库的坝一、坝二用于养殖鸭和鱼,水库坝一养鸭约1200只,有鸭棚一间约30平方米;水库坝二养鸭约3500只,有鸭棚一间约30平方米,养鸭场未办有任何证照、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该鸭场养殖过程中产生鸭粪对水库造成一定的影响,群众投诉基本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被投诉的鸭场属非规模散养户,但养殖对水库造成污染,廉江市已要求该鸭场业主于7月1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实施强制措施。同时做通养殖户停止在大岭水库养殖的思想工作,由养殖户自行处理鸭只。截止7月5日,该鸭场鸭只已基本清理完毕。(二)廉江市要求属地镇政府加强对该水库的监控,每月巡查一次,防止养殖场擅自恢复作业。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5、受理编号X4400002018070100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万年红商厦前有人播放高音喇叭、打鼓、唱乐曲,制造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霞山区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霞山分局工作人员经走访周边市民、临街店铺调查了解,市民反映噪音扰民的情况部分属实。霞山区解放西路万年红商厦为商住楼,临街楼面开设白马服装城,门前场地较为开阔。据了解,一般在周五、周六等周末期间,有时若干老年人于该商厦楼下保安亭旁聚集,进行自娱自乐性质的唱曲活动,一般于夜间10点前结束,其聚会不定时,连续几周该处均未发现唱曲活动,唱曲并不定期。老人唱曲活动过程中,打鼓及音响设备播放伴音乐曲产生音量过大,对周边住户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市民投诉。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城管霞山分局、东新街道中队执法人员7月2日至5日(周一至周四)连续多日夜间到该处进行监控,均未发现服装城门前有人唱曲的现象。7月6日星期五,城管霞山分局专门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针对性部署,当日晚上8时,城管霞山分局夜间机动整治组、东新中队、东新街道办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一起来到万年红商厦白马服装城现场巡查,但联合执法人员一直等到夜间9点,均未发现有老人团体到该处开展唱曲活动。7月7日周六晚,湛江市环保局霞山分局到现场检查,万年红商厦前没有发现群众有吹拉弹唱和跳舞现象,附近地段有部分群众播放音乐跳广场舞,但晚上10点前已自行散去。下一步霞山区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强管理:1、城管霞山分局夜间整治组加强周末期间对万年红商厦周边重点巡查,禁止播放高音喇叭,及时制止扰民行为,维护市民环境权益。2、城管霞山分局东新中队依据管理职责,联合辖区东新街道办,继续依法对万年红商厦噪音扰民问题进行密切监控,加强现场管理。3、发挥社区居委会干部协调作用,积极联系活动老人,劝导老人停止扰民行为,并转移唱曲活动场地,避免影响周边市民正常生活环境。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6、受理编号X44000020180701002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对本次督察整改不满意,再次投诉:受理编号D44000020180608007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城北乡207国道讨岳村路段有一燃气综合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场地有40亩,附近有敬老院、幼儿园、村庄,无证经营,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排污系统,污水就地排放,发出臭味,申报资料作假。2018年6月10日下午,徐闻县政府组织当地环保局、城北乡政府等单位对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得出调查结论为:具体情况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请求按符合周边环境环保要求进一步处理。
行政区域:徐闻县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注:群众就此问题进行了多次举报,之前已经公开相关内容,在此不再重复公开。)2018年7月2日,徐闻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此案件属重复投诉案件,投诉的核心内容与第四批44号转办件基本一致,群众反映的情况有部分属实,并已办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一、现场工作情况2018年7月3日下午,徐闻县政府在徐闻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十七批174号现场工作会议,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个协对会议流程和现场检查过程进行监督。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消防、市场监管、气象和城北乡等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汇报。并再次确认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综合站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合法合规,依法办理,没有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二、调查处理情况经查,群众举报的“燃气综合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全称为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徐闻县城北乡207国道东侧,占地面积约22108.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8平方米。该公司2016年11月动工建设,建设一幢二层办公楼,2017年11月建成天然气综合站,场地内设立一个燃气储罐,容量60立方米。天然气综合站未投入运营,市政燃气管网正在试运营阶段,两项目均未办理验收。(一)关于“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没有排污系统,污水就地排放,发出臭味”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因为市政管网没有按时铺设,故经过净化后的生活污水未能接入市政管网,暂时用来浇花草。等市政管网配套完善后,要求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关于“群众对调查处理结论不满意,怀疑当地相关部门充当保护伞,不按实际调查”的问题。针对2018年6月9日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四批44号转办件,徐闻县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并严格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对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站及天然气利用工程(市政燃气管道)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才做出调查处理结论报送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反映“对调查处理结论不满意,怀疑当地相关部门充当保护伞,不按实际调查”的情况不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徐闻县要求城北乡政府必须继续了解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住建、环保、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该公司试运营期间的日常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并督促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试运行期限内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相关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该公司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防雷装置设施,气象局须按照验收程序依法依规加紧办理防雷验收手续。等市政管网配套完善后,要求该公司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7、受理编号X4400002018070101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湛江恒诚水处理有限公司平乐再生水厂严重造假、偷排,改参数并把测量探头固定在一个特定位置,严重污染湛江海湾,破坏湛江海湾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开发区污染类型:其它
调查核实情况:湛江恒诚水处理有限公司平乐再生水厂(以下简称“平乐再生水厂”)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旗路东侧、渡口站北侧,主要经营污水处理业务。该厂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营,设计处理能力为4.9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为微孔曝气氧化沟AAO工艺;二期工程目前设计招标已完成,计划于2018年底动工建设。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书于2013年12月2日经湛江市环保局批复,该厂一期工程于2015年12月4日通过湛江市环保局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厂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达标后外排至麻斜海域。自投产以来,该厂污泥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填写转运联单。(一)该厂共设置1个规范化的明渠式排放口,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安装了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出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仪器控头按规范固定安装在上述排放明渠进水口处,该自动监测系统于2015年11月通过湛江市环保局验收。(二)自2016年起至2017年第二季度止(第三季度起该考核取消),该厂每季度均通过湛江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数据有效性审核)。根据2017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所有检测指标(COD、氨氮、流量)比对结果均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中的技术要求。2018年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每月仅对该厂自动监测设备流量检测指标开展比对监测,该厂每季度另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至今每月流量检测指标和每季度COD、氨氮和流量检测指标比对结果均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中的技术要求。(三)自该厂投产以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每月对该厂开展一次现场环境监察,同时从2016年开始对该厂按规范开展随机抽查。此外,每年均会组织对该厂开展两次以上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收到本次交办案件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7月3日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对该厂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和是否存在逃避监管情形等进行了排查。在历次检查和本次检查中,未发现该厂擅自修改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未按规范设置和擅自改动探头位置等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系统或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偷排等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四)2015年底该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2016年由湛江市环保监测站每季度对该厂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2017年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机构正式运行后,每季度对该厂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出水水质各监测指标均达标。2018年6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平乐再生水厂时,要求湛江市在该厂厂外出水口处(即平乐再生水厂乐怡渠排污口)采取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五)经供电部门统计,该厂2017年用电量545.1330万度,2018年截至6月共用电量244.1430万度。该厂2017年处理水量为2888万吨,折算处理每吨污水的电耗为0.189度。2018年截至6月处理水量为1378万吨,折算处理每吨污水的电耗为0.177度(2018年该厂纳污范围内的平乐工业园企业根据“三旧”改造方案部分已停产或搬迁,同时2017年开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对平乐工业园排放污水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监管,该厂入水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故电耗也有所降低)。该厂处理每吨污水的电耗在合理范围内,佐证了该厂正常运行,并无偷排污水情况。综上所述,平乐再生水厂出水水质达标,探头安装位置固定,未发现该厂擅自修改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未按规范设置和擅自改动探头位置等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系统或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偷排等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因此举报事项“湛江恒诚水处理有限公司平乐再生水厂严重造假、偷排,改参数并把测量探头固定在一个特定位置,严重污染湛江海湾,破坏湛江海湾生态环境。”内容部分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该厂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下一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将继续做好该厂环境监管工作,督促该厂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达标排放。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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