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居”变“安居” 贫困户笑了 全县共完成3449户贫困户危房改造
在危房改造政策的支持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纷纷住进了新房子。冯凯思摄
“真的不曾想过,自己能住上这么好的楼房,感谢好政策,为我圆了"安居"梦。”河头镇湾中村委西元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李中兴眉开眼笑。
2014年至2019年,像李中兴因农村危房改造而受益的累计共3449户。目前,专项补助资金9695万元已悉数被拨付到危房改造对象账户中。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新兴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这一总体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成立由县长挂帅的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经过5年多的农村危房改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危房问题得以解决,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为实现其稳定脱贫奠定了基础。
策划:方镇彬
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农村危房改造而受益
宽敞明亮的客厅、功能齐全的厨房、干净整洁的卫生间……如今,李中兴一家子搬进新房已有一年多时间了。“能有现在如此舒适的住所,感谢危房改造的好政策。”今年56岁的李中兴,患有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妻子腰椎间盘突出,母亲年老体弱。3年前一家六口蜗居在几十平方米的泥砖房生活,靠夫妻俩做点散活儿来维持生计。
“之前住的黄泥砖瓦房,从父辈住下来,前面住人、后面养猪,已经有几十年了。”李中兴苦笑道,“墙体和屋顶已经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每逢下雨,全家人出动来接水。到了台风天更是害怕,都要转移到村委设的安置点。”
3年前,李中兴一家的房屋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需要拆除重建。但鉴于家里收入甚微,他无力承担高额的重建资金。“当得知自己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条件时,信心就来了,又考虑到孩子们长大了需要独立的空间,更让我下定决心申请危房改造。”李中兴告诉笔者。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所居住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危房,而且是其唯一和长期自住的,才有资格申请。”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根据危房改造政策的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采用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方式进行,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必须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一环,新兴县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原则,2014-2019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3459户,实际已完成3449户,改造中10户,解决了全县最急需改造住房安全问题10723人,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实现了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进度:拨付专项补助资金9695万元
“欢天喜地进吉宅,新居落成谢党恩。”簕竹镇六联村委坑尾村五保户老人练金福新房子的对联格外耀眼。
2020年1月,赶在春节前,在危房改造政策的支持下,他顺利入住了新居。“以前住的是泥砖房,建在山边,每逢刮风下雨,房子就摇摇欲坠,担惊受怕。如今住上了新房子,再也不用为房子的安全问题而发愁了。”练金福告诉笔者,新房建设花费了4.4万元,在危房改造政策下,获得了3.4万元的补助资金。
六联村委上村的钟金来一家同样获得了危房改造政策的支持。他父亲年老体弱,儿子年少在读又带病在身,一家人生活来源只有钟金来做保洁员工作所得,被列为建档立卡的一般贫困户。去年,他们顺利入住新房子,“以前旧房子墙体已经出现裂缝,侧着可以放进一只手掌了。”钟金来说,新房子花费了7万元,在危房改造政策下,获得了4万元的补助资金。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标准为3.4万元/户;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标准为4万元/户;对于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
据介绍,拆除重建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危房改造资金实行县级报账,采取分批次拨付的方式,尽量缩短农户垫付资金的时限,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所需资金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照先建后付原则,经农户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及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由县财政委托代发银行直接支付到相关补助对象存折一卡通账户上。
据统计,2014-2019年,新兴县已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9695万元到危改对象账户中。
亮点:13条省定贫困村危改对象获高明区财政资助
李中兴所在的河头镇湾中村属于省定贫困村,在获得政策性补助的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同时,他还获得一笔来自佛山市高明区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有1.9万元。”
新兴县共有15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其中13个相对贫困村由佛山市高明区对口帮扶。
高明区驻县工作组副组长吴昕告诉笔者,对于这13个相对贫困村危房改造对象,高明区给予了资金支持,对新建改造户,原则上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不超过省规定的建筑面积以内的部分进行补助,但每户补助不超过2万元;五保贫困户新建住房,则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对修缮户,按修缮总费用的10%进行补助,但每户补助原则上不超过0.3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建档立卡在册相对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按实际建筑面积据实补助,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家庭人口3人以上(不含3人)的建档立卡在册相对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据实补助,超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可不纳入面积计算范围。
以李中兴新房为例,在规定内的面积共95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算下来,他在高明区扶贫资金中得到的补助为1.9万元。
据统计,2016-2019年,高明扶贫专项资金对新兴县帮扶的13个省定贫困村386户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为568万元。冯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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